通知指出,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围绕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沿边抵边公路、港航设施、机场、公路客货运站等重点项目,充分挖掘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临建、工地服务保障、建后管护等方面用工潜力,平衡好建设和管护领域劳动合同制用工和以工代赈劳务用工之间关系,尽可能多地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当地群众参与工程建设。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今日消息,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工作的通知。
此外,在通自然村组公路、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农村简易候车亭,以及农村渡口、漫水路、漫水桥的建设和管护等领域,选择一批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作业项目和作业环节,积极推广以工代赈。
通知要求,切实维护好参与群众的合法权益:
积极组织动员当地群众参与。依托当地以工代赈劳务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组织动员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及时足额发放以工代赈劳务报酬。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项目要合理确定劳务报酬标准,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其中在重点工程配套设施建设中实施的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劳务报酬占中央资金比例要提高到30%以上。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用工名册和劳务报酬发放台账,经务工人员签字确认后,原则上将劳务报酬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送县级相关部门备案。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领域以工代赈项目劳务报酬发放的监管,坚决杜绝劳务报酬发放过程中拖欠克扣、弄虚作假等行为。
做好参与群众的技能培训。各地要统筹各类培训资源,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开展实训和以工代训,重点加强对涉及质量安全的重点岗位人员岗前培训和技术交底。帮助参与群众掌握实际操作技能,解决好群众因技能不足而难以参与工程建设的问题。要推进“力工”变“技工”,依托实施以工代赈专项投资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为重点工程项目提前培养熟练劳动力。要推进“零工”变“长工”,针对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的用工需求,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培训,并优先吸纳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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